这几天OOCL,WHL等船公司都通知瞒报危险品的罚金涨到了10万美元,大家千万别以为这事离自己很远,我们来看一下很新鲜的案例,货代过一手放个舱而已,损失了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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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贸易商行找小货订舱,小货代找到广州货代订舱,广州货代找深圳货代订舱,深圳货代订给了船公司PIL,一条柜,南沙到印度蒙德拉,运费预付,货物1260箱,品名为服装配料。
柜子到港后,PIL向深圳货代发送通知,此柜被发现含有违禁品电子烟,PIL需向深圳货代收取5万美元的保证金。
1月13日,深圳货代向广州货代通报PIL的要求,并要求广州货代提供5万美元保证金。未果。
一层一层最终向PIL发送了MSDS,以证明电子烟属于普货,次日PIL要求深圳货代提供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深圳货代说在向客户催要。
1月18日,深圳货代向PIL支付人民币338,010元,备注为押金。
2月1日,小货代向广州货代发送广东储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包括锂离子电芯《1.2米测试报告》《非限制性货物货物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材料安全数据表》《UN38.3测试报告》的报告,拟证明电子烟并非危险品,
广州货代将前述资料转发给深圳货代。深圳货代回复要整个电子烟的CNAS,不能只是电池的,否则整个柜子船东将按危险品瞒报处理,请尽快提供更新的CNAS。麻烦尽快安排船东收取的押金5万美元,并提供以下所有船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
2月3日,广州货代回复说"工厂说只有航空的行吗,不行就没办法了",并提供了一次性电子烟(内置锂离子电池)《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
2月底,深圳货代通知广州货代已开柜查出电子烟,由于广州货代没有提供整个电子烟产品的CNAS证明电子烟是普货,PIL总部的航线经理和DG TEAM直接判定此单为危险品,船东财务已经按危险品直接开票跟深圳货代收取罚金3万美元和危险品海运费差额600美元。
深圳货代已经支付给船东,要求广州货代请今天内支付此费用。另外,保留因广州货代瞒报导致扣柜查验在目的港产生的所有费用的追索权。
2月21日,深圳货代要求广州货代出具弃货声明以减少损失,广州货代不同意出具。
3月6日,广州货代说发货人公司已经注销,收货人联系不上,无法提供材料。
3月16日,深圳货代向广州货代发出通知函,限定在20日前支付所有费用并处理货物。22日,深圳货代向PIL发出《弃货声明》,表示为减少损失,放弃此票货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请PIL按当地海关的法律法规自行处理此票货物。
8月,深圳货代将广州货代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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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货代辩称:
1.我是受客户小货代委托办理案涉货物的订舱事宜,已将深圳货代发送的订舱单如实转发给了小货代,并且对于小货代提供的补料文件也如实转发给深圳货代,在.............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674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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