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与中国一样,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享有商标权,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符合条件的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法国的注册商标可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要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已注册或知名的在先商标相同或相似。即使注册完成后,也并不代表着结束,还需要及时进行维护,防止商标失效,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法国商标注册后的程序。
一、异议
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在先申请或享有优先权日的申请人,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在商标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可对商标的授予提出异议。所有的异议都需通过网申的形式提交异议的审查期通常为 6个月至1年的时间。
费用:基于一个在先权利提出的异议官费为400欧元,每增加一个在先权利需增加150欧元官费。
需附上的文件:
1.识别异议人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定所援引的在先权利的存在、性质、起源和范围;
2.提供争议商标的副本,并注明异议所针对的产品或服务;
3.提供反对理由的声明;
4.支付相关费用;
5.如有必要,需提供委托书。
程序流程:
异议审查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书面审查,双方当事人交换争辩意见书,直到一方当事人不再反驳对方的意见。这个阶段结束后,INPI将在3个月内做出决定,不服该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决定向主管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在书面意见期间,当事人可以要求提出口审,随后,INPI传唤双方,口审的日期标志着指导阶段的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在先注册商标5年以上的所有人必须在商标申请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证明在先商标正在用于、或在过去5年已经用于商标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
二、撤销和无效
在保证注册的前提下,为避免注册主义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法国商标授权确权.............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93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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