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件涉及拒绝注册欧盟商标(编号1700702),以保护哈瑞宝金熊(Haribo Goldbears)泰迪熊形状的图形商标。
哈瑞宝(Haribo)为其金熊(Goldbears)泰迪熊申请的欧盟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被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拒绝注册。现在,欧盟普通法院确认该二维图形商标过于简单和装饰性,无法符合商标保护的要求。
此案涉及拒绝注册欧盟商标(编号1700702),以保护哈瑞宝金熊泰迪熊的图形商标。欧洲当局认为,由于该商标的几何简单性,无法满足商标的基本功能——即区分某一特定公司产品的功能,因此不予注册。
哈瑞宝商标争议的背景
通过其控股公司Rigo Trading SA,糖果公司哈瑞宝(Haribo)试图通过在2022年4月提交二维商标申请(下图),在欧盟境内保护其自1920年创作的金熊(Goldbears)橡皮糖形象,该商标适用于广泛的产品类别,而不一定仅限于糖果。

根据2017/1001号条例第7(1)(b)条,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拒绝了这一商标申请,认为该商标缺乏足够的显著性,无法注册。
欧盟知识产权局的第五上诉委员会(R 2150/2023-5)确认了这一分析,认为该商标会被视为一个装饰性元素,缺乏显著性,或仅作为美学目的的装饰物,不能使某一公司产品与其他公司区分开来。
欧盟普通法院的裁定
2025年7月16日,欧盟普通法院同意了上述结论,并回顾道:"为了使商标具备显著性,它必须能够使所申请注册的产品识别出来源于特定企业,从而将这些商品与其他企业的商品区分开来。"
法院随后维持了拒绝注册该橡皮糖熊形状商标的决定,理由是缺乏显著性,指出该商标由一条粗黑线勾勒出的封闭形状,侧边呈弯曲,背景为白色,是一个"简单的二维几何图形,毫无特别复杂性"。
法院还补充道:"申请人没有证明,相关公众会在该商标中识别出熊的身体部位,如耳朵、手臂、腿和头部。"同样,"也没有证明该公众会认出该商标代表的是哈瑞宝金熊(Haribo Goldbear)橡皮糖熊的轮廓。"
Ri.............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50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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